各人事代理(人才派遣)单位、人事代理人员:
为确保人事档案的延续性和完整性,现请你们在2010年3月30前将下列材料送交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。具体为:
一、年度考核;
二、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、转正定级表;
三、学历、教育培训,专业技术职务评聘;
四、入党(团);
五、奖惩;
六、行政职务任免、工资级别;
七、劳动合同,调动,解除(终止)劳动合同证明书,续聘合同;
八、其它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。
联系地址:市人事劳动大楼三楼(荷花三路231号)
联 系 人:吴龙、洪敏敏
联系电话:0570-3089107
邮政编码:324002
二○○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|